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6—011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伟光先生召集,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6 年 1 月 31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
司 402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参会 3 人。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伟光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黄伟光先生、张传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为确保监事会
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
职务。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1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2 月 2 日
2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黄伟光先生
男,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初中学历,经济师。2009
年 6 月 28 日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曾在瑞安市冷锻厂、钢铁水泥厂从事基层工
作,曾任瑞安市印刷机械厂安装车间党支部书记、第一车间主任兼书记、副厂
长、工会主席、党委委员、党委书记、法人代表等职务,曾任公司工会主席,
公司安全负责人并负责部分生产部工作。
黄伟光先生持有本公司 2,892,500 股股份,并通过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 300,000 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黄伟光先生符合《公
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2)张传铭先生
男,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1989 年毕业于杭州电子
工业学院统计学专业,会计师,现任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
长。曾任瑞安县城关机械三厂车间主任、瑞安县二轻供销经理部干事,瑞安市
二轻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瑞安市二轻局(瑞安市二轻工业总公司)资财经营
管理科科长、瑞安市二轻工业联社监事会主任。
张传铭先生通过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本公司 300,000 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
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
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监事,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
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黄伟光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3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