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5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召开公
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 年 2 月 18 日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2 月 17 日下午 3:00----2016 年 2 月 18 日下午 3:00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2
月 15 日,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下午 3: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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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高新区星火路软件大厦 A 座公司 12F 柠檬树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
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6 年 2 月 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
地邮戳日期为准。
(5)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 24 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公室。
2、 登记时间:2016 年 2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3、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南京市高新开发区星火路软件大厦 A 座 12F)
4、 通讯地址:南京高新区星火路软件大厦 A 座 12F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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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61 传真:025-5869 4317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699 1866
传真号码:025-5869 4317
联 系 人:顾军 迟梦洁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新开发区星火路软件大厦 A 座 12F
邮政编码:210061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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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5
2、投票简称:焦点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2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
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焦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
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
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
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
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
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
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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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
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3为选举独立董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
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4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4.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
人,4.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
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
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
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
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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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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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授权委托书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
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
下:
委托人: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权限
序号 委托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如欲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
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
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