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6-015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补充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298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
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
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根据相关要求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了《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
见的回复》 ,并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2016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调整。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情
况,公司及各中介机构补充修订了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现根据要求对相关
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国金证券关于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披露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
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
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