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8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本次
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
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卢元健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拟采取措施
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6 日、2016 年 2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函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措施的承诺的公告》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