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6 临-012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29日上午09:00
(2)网络投票表决时间:2016年1月28日—2016年1月
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年1月28日15:00至2016年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漳泽
电力13楼第九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文生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
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1,259,413,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55.881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
1,258,913,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5.8589%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4人,代表股份499,10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222%。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
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
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59,105,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6%;反对 305,50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弃权 2,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其中现场
投票情况:同意 1,258,913,95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分
别占现场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网络投票情况:
同意 191,600 股,反对 305,501 股,弃权 2,000 股,分别占网
络表决总股份的 38.3890%、61.2103%、0.4007%;中小投资
者投票情况:同意 204,582 股,反对 305,501 股,弃权 2,000
股 , 分 别 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39.9509% 、
59.6585%、0.3905%。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59,109,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反对 285,90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弃权 17,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其中现
场投票情况:同意 1,258,913,95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分别占现场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网络投票情况:
同意 195,800 股,反对 285,901 股,弃权 17,400 股,分别占
网络表决总股份的 39.2305%、57.2832%、3.4863%;中小投
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204,582 股,反对 285,901 股,弃权 17,400
股 , 分 别 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40.7711% 、
55.8310%、3.397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同煤集团(持有公司30.17%的股份)
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山西省国资委(持有公司13.27%的股份)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79,962,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3%;反对 305,50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0%;弃权 2,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其中现场
投票情况:同意 279,771,15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分
别占现场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网络投票情况:
同意 191,600 股,反对 305,501 股,弃权 2,000 股,分别占网
络表决总股份的 38.3890%、61.2103%、0.4007%;中小投资
者投票情况:同意 204,582 股,反对 305,501 股,弃权 2,000
股 , 分 别 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39.9509% 、
59.6585%、0.390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同煤集团认购本次发行实际数量
20%-30%的A股股票并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山西漳泽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漳
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
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同煤集团(持有公司30.17%的股份)
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山西省国资委(持有公司13.27%的股份)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79,962,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3%;反对 305,50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0%;弃权 2,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其中现场
投票情况:同意 279,771,15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分
别占现场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网络投票情况:
同意 191,600 股,反对 305,501 股,弃权 2,000 股,分别占网
络表决总股份的 38.3890%、61.2103%、0.4007%;中小投资
者投票情况:同意 204,582 股,反对 305,501 股,弃权 2,000
股 , 分 别 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39.9509% 、
59.6585%、0.3906%。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同煤集团(持有公司30.17%的股份)
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山西省国资委(持有公司13.27%的股份)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79,962,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3%;反对 292,10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2%;弃权 15,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其中现
场投票情况:同意 279,771,15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分别占现场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网络投票情况:
同意 191,600 股,反对 292,101 股,弃权 15,400 股,分别占
网络表决总股份的 38.3890%、61.2103%、0.4007%;中小投
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204,582 股,反对 292,101 股,弃权 15,400
股 , 分 别 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39.9509% 、
57.0417%、3.0073%。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59,109,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85,901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弃权17,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其中现场投
票情况:同意1,258,913,9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
现场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195,800股,反对285,901股,弃权17,400股,分别占网络表决
总股份的39.2305%、57.2832%、3.4863%;中小投资者投票
情况:同意208,782股,反对285,901股,弃权17,400股,分别
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40.7711% 、 55.8310%、
3.3979%。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59,125,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1%;反对 285,90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弃权 2,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其中现场
投票情况:同意 1,258,913,95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分
别占现场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网络投票情况:
同意 211,200 股,反对 285,901 股,弃权 2,000 股,分别占网
络表决总股份的 42.3161%、57.2832%、0.4007%;中小投资
者投票情况:同意 224,182 股,反对 285,901 股,弃权 2,000
股 , 分 别 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43.7785% 、
55.8310%、0.3905%。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59,109,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反对 285,90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弃权 17,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其中现
场投票情况:同意 1,258,913,95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分别占现场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网络投票情况:
同意 195,800 股,反对 285,901 股,弃权 17,400 股,分别占
网络表决总股份的 39.2305%、57.2832%、3.4863%;中小投
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208,782 股,反对 285,901 股,弃权 17,400
股 , 分 别 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40.7711% 、
55.8310%、3.3979%。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
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同煤集团(持有公司30.17%的股份)
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山西省国资委(持有公司13.27%的股份)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79,966,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8%;反对 285,90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0%;弃权 17,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其中现
场投票情况:同意 279,771,15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分别占现场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网络投票情况:
同意 195,800 股,反对 285,901 股,弃权 17,400 股,分别占
网络表决总股份的 39.2305%、57.2832%、3.4863%;中小投
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208,782 股,反对 285,901 股,弃权 17,400
股 , 分 别 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40.7711% 、
55.8310%、3.3979%。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大同煤矿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同煤集团(持有公司30.17%的股份)
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山西省国资委(持有公司13.27%的股份)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79,978,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8%;反对 290,10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5%;弃权 2,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其中现场
投票情况:同意 279,771,15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分
别占现场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网络投票情况:
同意 207,000 股,反对 290,101 股,弃权 2,000 股,分别占网
络表决总股份的 41.4746%、58.1247%、0.4007%;中小投资
者投票情况:同意 219,982 股,反对 290,101 股,弃权 2,000
股 , 分 别 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42.9583% 、
56.6512%、0.3905%。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同煤集团(持有公司30.17%的股份)
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山西省国资委(持有公司13.27%的股份)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79,962,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3%;反对 290,10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5%;弃权 17,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其中现
场投票情况:同意 279,771,15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分别占现场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网络投票情况:
同意 191,600 股,反对 290,101 股,弃权 17,400 股,分别占
网络表决总股份的 38.3890%、58.1247%、3.4863%;中小投
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204,582 股,反对 290,101 股,弃权 17,400
股 , 分 别 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39.9509% 、
56.6512%、3.3979%。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59,103,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4%;反对 285,90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弃权 23,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其中现
场投票情况:同意 1,258,913,95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分别占现场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网络投票情况:
同意 189,800 股,反对 285,901 股,弃权 23,400 股,分别占
网络表决总股份的 38.0284%、57.2832%、4.6884%;中小投
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202,782 股,反对 285,901 股,弃权 23,400
股 , 分 别 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39.5994% 、
55.8310%、4.569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安燕晨 张建席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3、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