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30 17:01:1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6-005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收到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

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51100273),发证日期:

2015 年 11 月 10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规定,重庆莱宝自 2015 年起连续三年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如《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所述,根据财税[2011]58 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

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重庆莱宝企业所得税

减按 15%的税率征收。因此,重庆莱宝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对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没

有实质影响;但是,有利于提升重庆莱宝的技术创新企业形象和有助于重庆莱宝争取更

多的政府资助资源支持,将有望给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30 日

1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莱宝高科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