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16-005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6 号《关于核准杭州初灵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罗卫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
文件,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罗卫宇发行 1,871,004 股股份、向陈朱尧发行 1,731,550
股股份、向严文娟发行 1,950,581 股股份、向西藏光耀荣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
行 1,760,298 股股份、向杭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3,134,328 股股份购买相
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5,000 万元。
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
股东大会的授权,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后的《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相关更新内容部分参见《杭
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同时公告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的核查意见》、法律顾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审计机构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有关财务问题的回复说明》、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国证监会第 153243 号文<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答复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