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华包B:关于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30 16:56:5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6-014

债券代码:112130 债券简称:12 华包债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概述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为增加红塔仁恒股份的流动性,提升其公司的治理水平,

提高融资便利性,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红塔仁恒”)拟以整体变更方式进行股份制改造(简称“股改”),设立为股

份有限公司。

红塔仁恒本次股改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二、 股改子公司的基本信息

(一) 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工业区

3、注册资本:24,360.9909 万美元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400400028253

5、法定代表人:黄欣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时间:1991 年 1 月 23 日

8、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高档包装纸板。从事纸浆、纸及纸制品、化

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电器机械、普通机械、矿产品(不含贵金属

矿和铁矿石)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

1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从事纸及纸制品

的研究开发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二)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10,223.1613 41.9653%

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 7,917.9079 32.5024%

龙邦国际有限公司 2,826.5326 11.6027%

仁恒工业有限公司 3,393.3891 13.9296%

合计 24,360.9909 100.0000%

(三) 公司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金额单位:元

时间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1,588,473,476.97 3,186,598,973.81

营业利润 29,268,736.83 136,079,097.85

净利润 33,829,220.12 131,362,662.29

总资产 4,783,733,874.23 5,201,927,698.75

净资产 2,658,486,967.50 2,690,715,276.53

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金额单位:元

时间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985,300,257.90 2,210,557,847.86

营业利润 33,284,150.95 82,951,763.96

净利润 33,519,756.89 75,099,623.20

总资产 4,261,811,763.93 4,633,755,894.41

净资产 2,640,274,398.37 2,653,928,814.09

备注:上述财务数据取自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15]006383 号)。

2

三、 改制方案

(一)红塔仁恒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持股比例

不变。

(二)改制基准日:2015 年 7 月 31 日

(三)红塔仁恒名称拟变更为:

中文名称: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简称“股份公司”)

英文名称:ZHUHAI HONGTA RENHENG PACKAGING CO.,LTD.

(四)经营范围保持不变(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为准)

(五)审计、评估结果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

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6383 号),红塔仁恒 2015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

母公司净资产值为人民币 2,640,274,398.37 元。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资评报[2015]296 号)评估红塔仁恒 2015 年 7 月 31 日

为基准日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 302,676.56 万元。

(六)股本折算依据

红塔仁恒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6383

号),以 2015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红塔仁恒净资产值 2,640,274,398.37 元折

股 600,000,000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中 6 亿元作为股份公司的

注册资本,2,040,274,398.37 元计入资本公积。

改制后,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 6 亿元(6 亿股),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51,791,760 41.9653%

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 195,014,429 32.5024%

龙邦国际有限公司 69,616,198 11.6027%

仁恒工业有限公司 83,577,613 13.9296%

合计 600,000,000 100.0000%

(七)原来红塔仁恒的业务、资产、负债、人员、债权债务和权利义务均由

股份公司承继。

(八)原红塔仁恒各投资者之间、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依公司章

程确定;股份公司成立后,股份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由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协议、章程来确定。

(九)授权红塔仁恒董事会作为“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

会”。季向东为筹备委员会主任,筹备委员会办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3

的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公司整体变更事务的具体安排、起草相关协

议、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四、 改制的主要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主要目的:为增加红塔仁恒股份的流动性,提升其规范运作水平,

提高融资便利性。

(二) 对公司的影响: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

求,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未来发展创造有利

的条件。本次改制,不影响公司对红塔仁恒的控制地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

性和完整性。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三十日

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