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6-014
债券代码:112130 债券简称:12 华包债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概述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为增加红塔仁恒股份的流动性,提升其公司的治理水平,
提高融资便利性,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红塔仁恒”)拟以整体变更方式进行股份制改造(简称“股改”),设立为股
份有限公司。
红塔仁恒本次股改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二、 股改子公司的基本信息
(一) 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工业区
3、注册资本:24,360.9909 万美元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400400028253
5、法定代表人:黄欣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时间:1991 年 1 月 23 日
8、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高档包装纸板。从事纸浆、纸及纸制品、化
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电器机械、普通机械、矿产品(不含贵金属
矿和铁矿石)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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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从事纸及纸制品
的研究开发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二)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10,223.1613 41.9653%
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 7,917.9079 32.5024%
龙邦国际有限公司 2,826.5326 11.6027%
仁恒工业有限公司 3,393.3891 13.9296%
合计 24,360.9909 100.0000%
(三) 公司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金额单位:元
时间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1,588,473,476.97 3,186,598,973.81
营业利润 29,268,736.83 136,079,097.85
净利润 33,829,220.12 131,362,662.29
总资产 4,783,733,874.23 5,201,927,698.75
净资产 2,658,486,967.50 2,690,715,276.53
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金额单位:元
时间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985,300,257.90 2,210,557,847.86
营业利润 33,284,150.95 82,951,763.96
净利润 33,519,756.89 75,099,623.20
总资产 4,261,811,763.93 4,633,755,894.41
净资产 2,640,274,398.37 2,653,928,814.09
备注:上述财务数据取自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15]00638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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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改制方案
(一)红塔仁恒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持股比例
不变。
(二)改制基准日:2015 年 7 月 31 日
(三)红塔仁恒名称拟变更为:
中文名称: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简称“股份公司”)
英文名称:ZHUHAI HONGTA RENHENG PACKAGING CO.,LTD.
(四)经营范围保持不变(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为准)
(五)审计、评估结果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
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6383 号),红塔仁恒 2015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
母公司净资产值为人民币 2,640,274,398.37 元。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资评报[2015]296 号)评估红塔仁恒 2015 年 7 月 31 日
为基准日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 302,676.56 万元。
(六)股本折算依据
红塔仁恒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6383
号),以 2015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红塔仁恒净资产值 2,640,274,398.37 元折
股 600,000,000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中 6 亿元作为股份公司的
注册资本,2,040,274,398.37 元计入资本公积。
改制后,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 6 亿元(6 亿股),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51,791,760 41.9653%
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 195,014,429 32.5024%
龙邦国际有限公司 69,616,198 11.6027%
仁恒工业有限公司 83,577,613 13.9296%
合计 600,000,000 100.0000%
(七)原来红塔仁恒的业务、资产、负债、人员、债权债务和权利义务均由
股份公司承继。
(八)原红塔仁恒各投资者之间、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依公司章
程确定;股份公司成立后,股份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由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协议、章程来确定。
(九)授权红塔仁恒董事会作为“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
会”。季向东为筹备委员会主任,筹备委员会办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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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公司整体变更事务的具体安排、起草相关协
议、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四、 改制的主要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主要目的:为增加红塔仁恒股份的流动性,提升其规范运作水平,
提高融资便利性。
(二) 对公司的影响: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
求,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未来发展创造有利
的条件。本次改制,不影响公司对红塔仁恒的控制地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
性和完整性。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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