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农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1-29 16:56:5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作为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关于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公司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 96,771,476.16 元,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

同意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核销事项。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学模、吴军旗

2016 年 1 月 29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吉峰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