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 A 公告编号:2016—010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天地”或“公
司”)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提交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处
罚决定书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6 年 1 月 27 日,深投控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处罚决定书》[2015]93 号。中国证监会认定深投控自 2009 年 9 月 18
日起至 2013 年 11 月 4 日累计减持“深天地 A”达到深天地 A 已发行
股份的 5%时,没有在履行报告和公共义务前停止卖出“深天地 A”,
而是继续累计减持 3,556,854 股,占深天地 A 总股本的 2.57%,超比
例减持金额为 87,825,806.24 元,从 2009 年 9 月 18 日起至 2015 年 6
月 15 日止累计减持深天地 A 总股本的 7.57%。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深
投控及直接责任人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限制转让期的减持行为予以
警告,并分别处以 570 万元及 40 万元罚款。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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