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6(015)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价格
于2016年1月27日、2016年1月28日、2016年1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
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发布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
文件;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发布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
公告》等相关公告,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同
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1月2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2、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形;
6、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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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
公开重大信息。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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