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索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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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临 2016-07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不超过 2,5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即自 2016 年 1 月 29 日至 2016 年 7

月 28 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76号文《关于核准武

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999,985.00元,

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6,818,666.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181,318.33元。上述

资金已于2014年10月14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0月1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4)010066号”验

资报告审验。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与合法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

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于2014年10月22日分

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了募集

资金专项存款账户。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情况如下:

存放募集资金金额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开户银行名称 资金用途

(元) (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保康九路寨生态

81,000,000.00 23,271,286.08

司武汉东湖支行 旅游区项目

招商银行武汉首义支 南漳三特古兵寨

63,000,000.00 8,917,573.36

行 文化旅游区项目

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 崇阳浪口温泉度

177,000,000.00 672,062.55

营业部 假区景区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 补充流动资金及

82,181,318.33 699,454.75

分行武汉光谷支行 归还贷款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本次

募集资金将用于保康九路寨生态旅游区项目、崇阳浪口温泉度假区景

区项目和南漳三特古兵寨文化旅游区项目,并按项目的实际进度分期

投入。

根据未来 6 个月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资金的实际需求,部分募

集资金将会闲置。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不超

过 2,5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即自 2016 年 1 月 29 日至 2016

年 7 月 28 日。

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与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并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

期后,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过去十二个

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2,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即自 2016 年 1 月 29

日至 2016 年 7 月 28 日。

2.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不超过 2,5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

过 6 个月,即自 2016 年 1 月 29 日至 2016 年 7 月 28 日。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三特索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

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

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三特索道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同意三特索道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三

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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