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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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6-00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山二路 9 号的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6 年 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2 人(其中董事潘橙因工作原因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臧

卫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停产闲置的生产线设备和相关存货拟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优化生产线设备资源涉及停产相关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闲置设备及相关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其中聘请具有会计、证

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停产闲置设备减值测试专业评估。根据

公司财务部全面清查并参考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公司对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

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同意公司对停产闲置的生产线设备和相关存货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共计 42,368.78 万元,其中停产闲置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8,616.80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1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停产闲置的生产线设备和相关

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的审核意见为: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

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

值及经营成果。

1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16 年 1 月 30 日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停产闲置的生

产线设备和相关存货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将 NA1200 镀膜机等设备转让给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徕公司”)转

让 1 台 NA1200 镀膜机及其配套设备,不仅有利于公司优化配置生产线设备资源

的统一部署实施,而且有利于丰富和完善金徕公司的 ITO 导电玻璃生产线配置,

提升其技术水平和规模化成本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在对金徕公司的生产经

营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和收益的同时,提高公司资产收益。

同意公司向金徕公司转让 1 台 NA1200 镀膜机及其配套的 1 台超声波清洗机

和 1 台平板清洗装置,该三台设备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净值合计 381.20

万元,根据公司聘请的具有会计、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深

圳市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

设备转让所涉及的 NA1200 镀膜机及其附属设备评估报告》德正信专评报字[2016]

第 004 号),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该三台设备的评估价值共计

724.50 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该三台设备转让交易的价格分别拟定为 676.50

万元、8 万元、40 万元,共计 724.50 万元。上述交易价格均以人民币计价,且为

不含税金额。

该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需经

金徕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

表决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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