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1月29日上午
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独立
董事,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真审阅本次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关联交易主要目的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的无息借
款不仅能缓解公司财务压力,同时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无需
经过其他部门核准。
独立董事:
蒋春晨 陈 坚
二○一六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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