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研:关于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澄清说明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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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临2016-002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澄清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 月 27 日,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与重庆市人民政

府在重庆签订“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合作框架

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多家媒体对该事项进行了报道,其中华龙网

报道中提到中国汽研为该合作的具体执行方,对此澄清说明如下:

一、媒体报道情况

根据中国政府网以及华龙网等媒体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重庆市人民政府

在重庆共同举办“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合作框架

协议签约活动,工信部副部长怀进鹏,重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翁杰明出席会

议并代表双方签约。根据框架协议和建设方案总体要求,工信部与重庆市政府将

共同推动构建 4.5G/5G、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研发一批智

能汽车与智慧交通关键技术和产品,带动电子信息、宽带移动通信、移动互联网、

物联网、汽车制造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前期(2016-2017)将以基于 LTE-V、DSRC

的车车/车路协同通信的智能汽车以及智慧交通系统的新技术、新产品的测试评

价为主,后期(2018 年)将以基于 5G 通信及高精度电子地图的半自动/自动驾

驶为主开展有关的测试评价和试验示范工作。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牵头执行单位将承担有关工作。

二、公司澄清说明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知悉上述报道内容后,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问询。经

核实,说明如下:

该报道基本属实,本公司作为该框架协议项中的“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

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测试评价及试验示范平台”建设的牵头单位,将与整车厂家、

汽车零部件厂家、通信设备厂家、通信营运商等共同进行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的

测试评价及试验示范工作。

预计未来三年,中国汽研将积极推动智能汽车逐步由试验场区封闭、半封闭

场景到开放交通环境的测试评价及试验示范工作。根据“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

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测试评价及应用示范”总体方案,将计划进行 1500 辆次的

测试评价工作。其中,本公司将负责开展不少于 300 辆次的测试评价,其他 1200

辆次由国内其他整车厂家完成。但由于该项目尚处于总体方案阶段,还需进一步

制定实施方案,并经工信部和重庆市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够实施。因此,该项目

对公司长远发展及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待持续观察。

三、风险提示

本框架协议的具体执行和实施情况尚未确定,在具体执行和实施过程中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感谢媒体和投资者对本公司的关注,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

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30 日

报备文件:

1、中国政府网新闻《工信部和重庆携手推动移动互联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

应用示范》

2、华龙网报道《工信部与重庆签约 在渝开展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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