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金盾股
份拟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3,552.70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拟使
用结余募集资金 3,552.70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6 年 1 月 26 日,公司募投项目“地铁、隧道智能通风系统投资项目”、
“三代核电(AP1000)通风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已经建设完成,达到可使用状
态。两个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5,886.29 万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3,552.70 万
元(包括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31.83 万元及支付的相关手续费支出 0.84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完工情况
(含利息)
地铁、隧道智能通风系统投 3,009.90
11,530 8,533.12 已完工
资项目 (含利息净额 13.02)
三代核电(AP1000)通风空 542.80
7,878 7,353.17 已完工
调系统产业化项目 (含利息净额 17.97)
合计 19,408 15,886.29 3,552.70
三、履行的相关审核程序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独立董事明确表示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四、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盾股份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拓展相关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与公
司的整体发展战略相符,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募集资金效益
最大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金盾股份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
合规和必要的,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费春成 尹利才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