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
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后,我们一致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承诺投资的两个募投项目
“地铁、隧道智能通风系统投资项目”、“ 三代核电(AP1000)通风空调系统产
业化项目”已经完成了项目建设,达到可使用状态。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转
为流动资金有利于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业务拓展
的需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的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许连义 谭建荣 王光明
2016 年 0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