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认证审阅了第七届董事会各董事候选人的相关履历后,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同意夏壮华、徐仲康、易
德玮、杨林广、岳意定、黄珺、张石蕊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 其中岳意定、黄珺、张石蕊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三、经审阅以上七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认为
各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
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
四、同意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共荣、贺建华、黄珺
2016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