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永贵电器”或“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就永贵电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翊腾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称“本次交易”)特此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为本次永贵电器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
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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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签字):
范纪军 范正军 范永贵 李运明
耿 磊 朱国华 肖红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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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监事(签字):
褚志强 杨润利 车菊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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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高管(签字):
范正军 周廷萍 王建军
卢素珍 贾飞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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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