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汉钟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公司)(以下简称“汉钟投控”)
系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实际控股
股东,汉钟投控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汉钟投控持有维尔京群
岛 EXTRAYIELD FINANCE LTD.100% 股 权 , 维 尔 京 群 岛 EXTRAYIELD
FINANCE LTD.持有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 100%股权,巴拿马海尔梅斯公
司持有上市公司 32.97%的股权。汉钟投控现就有关避免与上市公司
同业竞争事宜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股或能够形
成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目前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各下属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二、本公司承诺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
上对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促使本公司下属其他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或
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或活动。
三、如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
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股或能够形成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将来从事的
业务与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
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
上述业务或促使其控制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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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要求受让上述业务,则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应将上述业务优先
转让于上市公司。
汉钟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廖哲男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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