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来源:深交所 2016-01-29 0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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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汉钟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公司)(以下简称“汉钟投控”)

系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实际控股

股东,汉钟投控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汉钟投控持有维尔京群

岛 EXTRAYIELD FINANCE LTD.100% 股 权 , 维 尔 京 群 岛 EXTRAYIELD

FINANCE LTD.持有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 100%股权,巴拿马海尔梅斯公

司持有上市公司 32.97%的股权。汉钟投控现就有关避免与上市公司

同业竞争事宜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股或能够形

成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目前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各下属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二、本公司承诺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

上对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促使本公司下属其他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或

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或活动。

三、如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

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股或能够形成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将来从事的

业务与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

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

上述业务或促使其控制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

1

进一步要求受让上述业务,则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应将上述业务优先

转让于上市公司。

汉钟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廖哲男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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