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7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28日,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庞庆华先生的通知,在其2015年7月作出的增持公司股
份的承诺(以下简称“前次增持承诺”)的基础上,庞庆华先生承诺将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公司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承诺”),现将上述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控股股东前次增持承诺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相关措施的公告》(编号:2015-039),庞庆华先生承诺
自前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增持实施期间”)投入累计不
超过2亿元的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增持时间及金额视市场具体情况而定。
上述公告发布后,庞庆华先生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物贸”)于2015年8月26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增持了本公司股份12,073,4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9%,投入资金4,664.50
万元,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
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15-048)。
于2015年9月16日,庞庆华先生实际控制的冀东物贸再次通过上交所集中
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11,998,2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9%,投
入资金4,479.66万元。
从前次增持承诺作出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庞庆华先生通过其实际
控制的冀东物贸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4,071,7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7%,
累计投入资金9,144.16万元。
二、 控股股东本次增持承诺及后续增持计划
2016年1月28日,公司收到庞庆华先生的通知,鉴于公司将终止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为维护公司、员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庞庆华先生承诺通过相
关主体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即在前次增持承诺投入资金不超过2亿元的基础上,
继续投入资金3亿元在增持实施期间内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
司股份。
按照前次增持承诺及本次增持承诺,庞庆华先生将通过相关主体累计投
入不超过5亿元的资金(包括已经投入的资金0.91亿元)增持公司股份,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三、 其他相关事项
(一)庞庆华先生本次增持承诺及相应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庞庆华先生及其实际控制的冀东物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
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
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