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1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
达公司 3 位监事,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下午 16:00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
克旗蒙西工业园区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311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玉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会议对以下事项
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32 号《关于核准内蒙古君正能
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3,260.8695 万股,发行价格 9.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89,999.9994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2,710.3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87,289.6694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
币 12,853.58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资金项目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16]000097 号)。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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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2,853.58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
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32 号《关于核准内蒙古君正能
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3,260.8695 万股,发行价格 9.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89,999.9994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2,710.3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87,289.6694 万元。
为稳步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
的 272,000 万元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
增资。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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