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就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
易议案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和董事会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
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
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产品采购及销售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固定资产购买按照资产净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不
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
董华 于小镭 张光水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