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1-28 19: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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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8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6年2

月18日(星期四)14:00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三)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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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2016年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15日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2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飞扬兴业科技厂

区厂房公司会议室

(七)网络投票网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

(八)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

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

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议案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转为超募资金的议案》

议案2:《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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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3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

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2月18日9:00—11:30、13:00—14: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飞扬兴业科技厂区厂房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

2016年2月17日(星期三)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登

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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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54。

2、投票简称:“瑞凌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瑞凌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365154)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

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3.00元代表议案三。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

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同意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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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全部议案 100

议案一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转为超募资金的议案》 1.00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的议

议案二 2.00

案》

议案三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视为未参与投

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账户系统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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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

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邱文、孔亮

联系电话:0755-27345888

传真号码:0755-27345999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飞扬兴业科技厂区厂房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8133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一、《参会登记表》

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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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参会登记表》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股东名称填写请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确定参会,请于2016年2月17日下午17:00之前将《参会登记表》

以传真、邮寄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公司传真:0755-27345999

4、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飞扬兴业科技厂区厂房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8133

5、《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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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瑞

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月18日14:00时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

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票数(股)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转为超募资金的

议案一

议案》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

议案二

户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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