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6-11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3:00。
(2) 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6 年 1 月 27 日至 2016 年 1 月 28 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
月 27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1 月 28 日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张飞飞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
1、出席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授权代表)共 14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59,484,2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0053%。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授权代表)共计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05,347,91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9816%;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38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4,136,3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237%。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临时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临
时会议。
3、公司法律顾问委派见证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方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1,053,174,105 股,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 1,790,395,978 股,公司现根据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
体如下: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原条款 修改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3,174,105 元。 1,790,395,978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
注册资本总额变更时,授权董事会具体 册资本总额变更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
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053,174,105 股,全部为普通股。 1,790,395,978 股,全部为普通股。
表决情况:同意 857,534,5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
99.7732%;反对 1,496,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741%;
弃权 453,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52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54,136,303 股,同意 52,186,6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6.3986%;反对 1,496,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2.7635%;弃权 453,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837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拟收购
资产实际盈利数与资产评估报告中净利润预测数之补偿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2,161,9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6.3530%;反对 1,515,7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7998%;
弃权 458,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847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54,136,303 股,同意 52,161,9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6.3530%;反对 1,515,7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2.7998%;弃权 458,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847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版)>的议
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2,301,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6.6100%;反对 1,821,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641%;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5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54,136,303 股,同意 52,301,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3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6.6100%;反对 1,821,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641%;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25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措
施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1,779,4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5.6464%;反对 1,84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4114%;
弃权 510,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942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54,136,303 股,同意 51,779,4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5.6464%;反对 1,84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4114%;弃权 510,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9422%。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表决情况:同意 857,297,1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455%;反对 1,56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818%;
弃权 624,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72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54,136,303 股,同意 51,949,2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5.9601%;反对 1,56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2.8870%;弃权 624,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1529%。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4
2、律师姓名:李军、音少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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