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6-017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敏建
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
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五人(发出表决票五张),实际参加会
议监事五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五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公司根据公司固定
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同类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后作出的,本次
调整后将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
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报废,符合资产的实际
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固定资产报废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同意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报废。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中国国际钢
铁制品有限公司 32%的股权托管的公告》,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提前终止本公司对冶金控股公司持有的中钢公司 32%股权的托
管,符合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
同意提前终止本公司对冶金控股公司持有的中钢公司的 32%股权的托管。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律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原聘
请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现经重组各
方协商,公司同意改聘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
问。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