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
“保荐机构”) 作为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
利电气”或“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对百利电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3098 号文核准,
公司向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 84,550,345 股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 13.01 元,募集资金总额 1,099,999,988.45 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76,365,438.32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审亚太验字(2016)020071 号《验资报告》
审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
实施 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资金用途 金投资额(万
方式 (万元)
元)
一 高温超导相关项目 25,550.00 23,550.00
高温超导 投资建设高温
1 百利电气 投资 17,500.00 17,500.00
线材项目 超导线材产品
超导电力 投资建设超导
2 技 术 研 发 百利电气 投资 电力技术研发 8,050.00 6,050.00
中心项目 中心
二 智能电网相关项目 55,500.00 53,920.00
实施“智能化
气体绝缘金属
1 GIS 项目 百利高压 投资 24,000.00 23,220.00
封闭开关”项
目
电子式互 百利纽泰 投资生产电子
2 投资 15,000.00 14,700.00
感器项目 克 式互感器
实施“VW60 智
3 VW60 项目 百利有限 投资 能型万能式断 16,500.00 16,000.00
路器”项目
补充流动 补充公司经营
三 百利电气 - 30,530.00 30,530.00
资金 所需流动资金
合计 111,580.00 108,000.00
二、 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品种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通过定期存款,购买国债、银行保本产品
等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安全性
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
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六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额度和期限
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的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且在决议有效
期内(即 12 个月)可滚动投资使用;投资产品的最长期限为 12 个月。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实施现金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金额、期限、产品发行主体、产品品种、签署合同、
协议及相关文件。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
常进行。
5、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
资产品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三、 投资风险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
投资产品,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建立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跟踪分析
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
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
三方透露。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
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每次募集资金投
资产品情况进行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
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百利电气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度,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共同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
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百
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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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楠 孔繁军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