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案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因公司董事会人数拟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
下:
修订前(2015 年 5 月版) 修订后(2016 年 1 月版)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其中至少包括一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其中至少包括
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
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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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O 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