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6-010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飞先生召集并主持。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天元化工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提名的
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非职工监事 2 名。本次监事会提名苏国
建先生、杨帅先生担任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两名候
选人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两位候选人的提名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 苏国建先生
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就
职于鼎元(中国)投资集团,任风控经理,项目二级评审会委员、秘书等职,2011
年 9 月加入万邦达,历任法务经理、资产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等职,现任公司总
经理助理。苏国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苏国建先生在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
任职资格和要求。
2. 杨帅先生
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硕士学位,本科毕业于辽宁工程
技术大学,曾任大庆石油管理局油田建设公司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工程项目管
理经验,并担任 EPC 项目及 BOT 项目经理。2011 年至 2014 年任公司工程部经
理,现任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杨帅先生目前未持有公
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帅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