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乐凯新材 公告编号:2016-003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取得位于厂区西部
一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保定市国用(2015)第 130600006944 号),
至此公司厂区内土地已全部完成土地使用权的办理。根据厂区整体规划,公司拟
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紧邻原实施地点的厂
区西部(原实施地点位于厂区中部),即上述权证所登记土地。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551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4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85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629.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475.99 万元,本公司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153.01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71105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备注
1 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 8,053.0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00.00 本次拟变更项目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调整情况
1、拟变更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计划建设包括高品质磁条研究室、高保存
热敏纸研究室、功能材料研究室、综合研究室、装备研究室五个主要研究室。项
目建设投资 3,10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144.40 万元,建设期为十二个月。
2、拟变更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选址地点,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位于保定市和润路 569
号的保定市国用(2012)第 130600006155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登记土地
(实施地点位于厂区中部)。
自公司确定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至募集资金到位已历经四年,公司已完成自有
资金购置的紧邻原实施地点一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为了进一步
优化厂区布局,根据厂区整体规划需求,拟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紧邻原实施地
点的厂区西部,即保定市国用(2015)第 130600006944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所登记土地。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动情况对比如下:
项 目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地址 保定市和润路 569 号 保定市和润路 569 号
项目用地 保定市国用(2012)第 130600006155 号 保定市国用(2015)第 130600006944 号
坐落位置 厂区中部 厂区西部
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外,其它事项不变。
三、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变
更部分项目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技术方案和实施主体仍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不会对
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并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对募投项目
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
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未
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和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乐凯新材本次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并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