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作为方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此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2、候选人未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人员或在禁入期内的情形;
3、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增补邓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亚英
郭万达
林 斌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