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16-010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上午 10:00 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 月 23 日以通讯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表决董事 8 人,其中现场表决 3
人,董事周国忠、张敏、曾一龙、李哲、祝祥军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
杨建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合法、
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符合公司实际
需要,又可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同意使用“年产
20 套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系统”项目专用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
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自 2016 年 1 月 28 日到 2016 年 7 月 27 日)。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议
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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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 亿元,授
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期
限为 1 年;
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其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
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
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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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