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2016-00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的参与度,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贯彻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标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7.1
条关于社会公众股东的规定执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于 2016 年 01 月 28 日(星期四)下
午 14:00,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 16 号甲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的网络投票平
台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255,137,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28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255,098,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28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39,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8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由董事长崔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55,098,2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45%;反对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
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4981%;反对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50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青
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
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