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16-003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 月 27 日,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收到第二大股东章锋先生和第三大股东邢文飚先生提交的《关于 2015 年度
利润分配的提议和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未来 12 个月内的投资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的
良好预期,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
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公司 201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章锋先生和邢文飚先生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
票。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利润分配预案意见和承诺
公司董事会收到章锋先生和邢文飚先生提交的《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
提议和承诺》后,召集全体董事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讨论,并一致认为:
章锋先生和邢文飚先生提议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5-2017 年)》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
的成长性相符,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
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各位董事均同意在董事会后续审议上述
议案时投赞成票。
三、本次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前后 6 个月,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和意向
2015 年 11 月 2 日,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孔飙先生、原第三大股东邢文飚先生
与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分别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向中科汇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25,033,316 股、2,526,684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8%、1.89%,上述相关股份过户登
记手续已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办理完毕。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中科汇通持有
本公司 36,594,526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7.31%,变更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章锋先生持有本公司 36,534,716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7.26%,为本公司
第二大股东;邢文飚先生持有本公司 17,126,994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78%,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孔飙先生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前 6 个月,除上述股份转让外,公司不存在其
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票。
截至本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
四、其他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
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确定最终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大股东章锋先生发出的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提议和承诺;
2.第三大股东邢文飚先生发出的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提议和承诺;
3.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