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6-001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钟精机”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以现场和视频相
结合表决方式召开(董事简国濠先生以视频表决方式参加)。
本次会议应到表决董事 9 名,实到表决的董事 8 名,独立董事郑少华先生委托独立董事
高圣平先生代表出席。会议发出表决单 9 份,收回有效表决单 9 份。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收购台湾新汉钟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关联董事余昱暄先生、曾文章先生、廖哲男先生、陈嘉兴先生、柯永昌先生回避表决
后,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 201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增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 201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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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 201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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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互供总协议》的议案
经关联董事余昱暄先生、曾文章先生、廖哲男先生、陈嘉兴先生回避表决,赞成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 201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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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继续收购台湾新汉钟股权的议案
经关联董事余昱暄先生、曾文章先生、廖哲男先生、陈嘉兴先生、柯永昌先生回避表决
后,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 201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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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 201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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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决议中的议案 1、2、3、4、5、6 项,
具体召开时间待通知。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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