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6-008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告所述合作意向书为双方意向性表示,合作项目的具体事宜尚需签订正
式合作协议以进一步明确。本公告所述项目的具体合作方式及项目启动时间尚未
确定,项目尚需具备一系列必要条件并获得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的
批准方能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战略合作意向书的签署不会对
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发展”)与中国免税
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免集团”)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
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推动
重点产业发展达成合作意向,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书》(以
下简称“协议”)。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一、协议主要内容
1、在满足中免集团商业布局及规划的情况下,中免集团或中免集团子公司
会同平潭发展在平潭发展所有的海关二线卡口中福广场(金井湾大道与金井一路
交汇处西北侧)地块合作开展离岛免税业务,包括与离岛免税业务有关的电子商
务(以下简称“合作项目”)。上述业务应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同时符合
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区域规划并得到管委会认可。
2、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业务政策的申请和实施工作。
3、甲方充分发挥免税业务专业运营能力和经验的优势,乙方充分利用自身
资源,形成集成和互补效应,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4、双方建立高层定期互访机制,通报合作进展情况,全力推进合作项目的
开展,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双方在合作项目完全具备相关政策条件之日起一个月内,签署正式的项
目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甲 2 号正东国际大厦 A 座
法人代表:李刚
注册资本:36618.841808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全国出入境口岸免税店、驻华外交人员免税店、市内免税店
以及外国驻华机构常驻人员、外商投资企业外方人员所需免税商品的进口、供应、
仓储、调拨配送、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免税汽车(含小轿车)的销售;免
税烟草制品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有效期至 2008 年 12 月 2 日);自营定型包装
食品、饮料、酒的销售(有效期至 2009 年 9 月 10 日)。
一般经营项目:进出口业务;国内旅游商品开发、研制和销售;广告业务;
百货、家用电器、服装、化工产品、电子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
目前,本公司与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目的及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为双方的意向性表示,项目的具体合作、实施的方式
等事项有待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确认,且项目实施尚需具备一系列前置审批和平潭
管委会的认可等必要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战略合作意向书的
签署不会对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敬
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