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28 09: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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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28 股票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04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齐鲁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泰证券”)作为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虽然持续督导期已于2011年12月31

日结束,但由于该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泰证券需要对余下的

募集资金使用继续履行核查义务。

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收到中泰证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原保荐

代表人程建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从中泰证券离职,从2016年1月26日起不再履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职责,中泰证券现指派王庆刚先生接替

程建新先生,从2016年1月27日起继续履行新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

导期的工作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保荐代表人王庆刚先生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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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保荐代表人王庆刚先生简历

王庆刚先生,管理学硕士,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

会上海投行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拥有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资格,具有8年投

资银行从业经验。曾参与易世达、永威安防、泰丰液压等IPO项目;英力特、泰

豪科技、美辰科技等再融资项目;泰豪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赛马实业、

泰豪科技公司债项目;哈药股份股改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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