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千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28 01: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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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6-010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正处于审

核阶段。2016年1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430

号)。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控股股东庄敏及其关联方承诺不减持所持公司股

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庄敏、庄明系兄弟关系,庄敏、庄明、陈海昌、蒋俊杰签署了《一致行动人

协议》,庄敏、庄明、陈海昌和蒋俊杰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庄明、陈海昌和蒋俊

杰为控股股东庄敏的关联方。

2016年1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庄敏及其关联方出具《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

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公司2014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本人已承诺:本人认购的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发行的股票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即2015年3月10日至2018年3月11

日)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公司2015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前六个月,即2015年4月30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

个月尚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内。本人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六个月起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严格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人及关

联方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行为;同时本人承诺将继续严格遵守前述关于股份

锁定的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关

联方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亦不会有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6-010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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