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6-010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正处于审
核阶段。2016年1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430
号)。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控股股东庄敏及其关联方承诺不减持所持公司股
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庄敏、庄明系兄弟关系,庄敏、庄明、陈海昌、蒋俊杰签署了《一致行动人
协议》,庄敏、庄明、陈海昌和蒋俊杰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庄明、陈海昌和蒋俊
杰为控股股东庄敏的关联方。
2016年1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庄敏及其关联方出具《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
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公司2014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本人已承诺:本人认购的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发行的股票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即2015年3月10日至2018年3月11
日)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公司2015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前六个月,即2015年4月30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
个月尚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内。本人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六个月起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严格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人及关
联方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行为;同时本人承诺将继续严格遵守前述关于股份
锁定的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关
联方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亦不会有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6-010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