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电器: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学枢)

来源:深交所 2016-01-28 01: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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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程学枢

本人在2015年年初至2015年3月23日担任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的

各项事务,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现将本人2015年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2015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任期内的 1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2015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雷星晖

先生因事无法参加,本人受雷星晖先生的委托代为宣读其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每次会议资料,积

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无异议。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15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公司2014年度关联

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公司2015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

机构、会计政策变更、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理财产品、选举朱国华先生肖红英女

士为公司独立董事、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任期内,本人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配合下,及时了解公司在治理结构、规

范运作、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进展,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是

否依法履职、公司是否规范运作、会议决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是否符合中

小股东权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核与监督,并尽力做出客观、公正的评判。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2015年3月23日起本人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本人衷心希

望今后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一如既往的稳定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

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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