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6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 月 27 日(星期三)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6 年 1 月 27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 月 26 日 15:00 至 2016 年 1 月 2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51 号首享科技大厦 6 楼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鑫先生
(六)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整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3,335,3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54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9,401,1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00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934,18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539%。
(二)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374,16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374,16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7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
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335,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74,16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335,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
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
二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74,06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暴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