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6-002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
议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发出通知,1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任潮龙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融资的需要,拟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以下担保:
1、为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巴登城”)3 亿元融资提
供担保。
根据发展需要,武汉巴登城拟向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融资 3
亿元,本公司与武汉巴登城另一股东广东恒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拟在股东大会已经
审议的担保额度内调整担保额度为武汉巴登城 3 亿元融资提供担保(详细情况见
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
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相关规定,因武汉巴登城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上述担保不可调剂。本次董事会重新对该担保项进行审议,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为嘉凯城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公司”)5 亿元融资
提供担保。
1
浙江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其发展需要,拟向凯思达-麦子金服投
资发展基金融资 5 亿元,本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
3、为湖州嘉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嘉恒”)支付 1.62 亿元建设
工程款提供担保。
本公司为湖州嘉恒支付 1.62 亿元(实际金额以项目竣工结算审定价为准)
建设工程款提供担保。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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