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6 证券简称:西部牧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09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西部 A1 配;配股代码:“380106”;配股价格:8.34 元/
股。
2、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6 年 1 月 28 日(R+1 日)至 2016 年 2 月 3
日(R+5 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
意申购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16 年 2 月 4 日(R+6 日)登记
公司网上清算,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6 年 2 月 5 日(R+7 日)公告配股结
果,本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4、本次发行的配股提示性公告已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本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可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
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5、本次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深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
告。
6、本次配股方案已经 201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十七次董事会,并经
201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5 年 7 月 8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2015 年第 73 次发行审核委
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配股申请。2015 年 9 月 22 日,公司二届二十六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拟将本次配股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期 12 个月。201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延期。现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88 号文核准。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 2016 年 1 月 27 日(股权登记日,R 日)
西部牧业总股本 16,38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配售 3 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 4,914
万股。
4、西部牧业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2014 年 9 月 23 日,公司二届
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发行。2014 年 10 月 9 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签发《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配售股份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问题的批
复》(兵国资发[2014]155 号),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国有
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河子国资公司”)承诺以现金形式按
持股比例全额认购其可获配售股份。2015 年 6 月 12 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
师(以下简称“八师”)与石河子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师市”)出具承诺函:
西部牧业目前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属下唯一一家创业板上市公司,是师市发展农
畜业的龙头企业。西部牧业根据发展的需要拟通过配股方式进行融资,相关方案
已经过师长办公会议通过,石河子国资公司作为八师国资委全资控股公司,是西
部牧业的控股股东,本次西部牧业配股石河子国资公司将全额认购配售的相应股
份,师市承诺如石河子国资公司认配股份的资金出现缺口,师市将全额补足相应
资金缺口。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 8.34 元/股。
6、发行对象: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1 月 27 日(R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西部牧业股份
2
的股东。
7、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刊载配股说明
R-3 日 2016 年 1 月 22 日 正常交易
书、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R-1 日 2016 年 1 月 26 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R日 2016 年 1 月 27 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R+1 日-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6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全天停牌
R+5 日 年2月3日 配股提示性公告(5 次)
R+6 日 2016 年 2 月 4 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发行结果公告日
R+7 日 2016 年 2 月 5 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 正常交易
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
次发行日程。
10、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4.1 亿元人民币。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6 年 1 月 28 日(R+1 日)起至 2016 年 2 月 3 日(R+5 日)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地点
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
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
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
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3、配股缴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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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配股简称“西部 A1 配”,代码“380106”,配股价 8.34 元/股。配股数量的
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
记业务指南》中的零股处理办法处理,请投资者仔细察看“西部 A1 配”可配证券
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
配数量限额。
三、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义民
办公地址: 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 29 号
联系人: 梁雷
电话: 0993-2516883,13817589762
传真: 0993-2516883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 峰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电话: 021-22167053、22169100、22167057、22169496
传真: 021-23010272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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