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作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交
易对方,本公司现就本公司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
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
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
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和相关信息
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
公司将对该等材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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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