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16-022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药业”或“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3 点整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2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3 点整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2 月 17、18 日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2 月 18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2 月 17 日 15:00~2016 年 2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是 2016 年 2 月 15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 2 号重庆科学技术研究
院 15 楼会议室。
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
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
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
年 9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推选冷雪峰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1 选举王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 选举章新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将实行累积投票,请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见附件),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请注
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2 月 16 日(星期二)、2 月 17 日(星期三)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 2 号重庆科学技术研究院 B 栋
16 楼
邮编:401123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23—67300382 传真:023—67300381
联系人:冷雪峰 崔丹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
按当日通知进行。
4.登记表格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5006。
2. 投票简称:“莱美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 年 2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
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
作程序:
(1) 在投票当日,“莱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
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
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00
1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 1.00
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推选冷雪峰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2.00
议案》
3 《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选举
3.1 选举王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1
3.2 选举章新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
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
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
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 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合 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注:X1+X2≤持股数×候选人人数,议案 3 中每位股东拥有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累积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个候
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相应的乘积。
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
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17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18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
指示:
(说明:本委托书所列“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只能选择一项,
用“√”表示,否则无效。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表决。)
序 表决意见
议案名称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2 《关于推选冷雪峰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选举
3.1 选举王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 选举章新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