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 3—7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6〕3-7 号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志科技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全志科技公司增发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全志科技公司增发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
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全志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志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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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全志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
定,如实反映了全志科技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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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根据贵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2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
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12.73 元,共计募集资金 509,2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1,8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7,4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
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021,262.79 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9,378,737.2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本所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3-43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日余额
平安银行珠海分 集成通讯功能的智能
11014767465000 213,772,400.00 113,591,336.73
行营业部 终端处理器升级项目
平安银行珠海分
11014767464001 125,314,300.00 已注销
行营业部
平安银行珠海分
11014767462003 51,407,437.21 已注销
行营业部
平安银行珠海分
11014767459003 38,884,600.00 已注销
行营业部
合 计 429,378,737.21 113,591,33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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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尚结余 113,591,336.73 元未使用完毕,占前次
募集资金总额的 26.45%。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集成通讯功能的智能终端处理
器升级项目尚未实施完毕,计划继续用于该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
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该项
目建成后公司的研发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开发新的产品,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
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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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
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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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2,937.87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578.7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31,578.74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
实际投资金额 定可使用状
募集后 募集前 募集后
募集前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与募集后承诺 态日期(或截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 承诺 承诺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的差 止日项目完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工程度)
额
移 动 互 联 网 智 能 终 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
1 端 应 用 处 理 器 技 术 应用处理器技术升级 12,531.43 12,531.43 13,030.55 12,531.43 12,531.43 13,030.55 499.12 2014.3.1
升级项目 项目
消费类电子产品 PMU 消费类电子产品 PMU
2 5,157.24 5,157.24 5,331.98 5,157.24 5,157.24 5,331.98 174.74 2014.3.1
技术升级项目 技术升级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88.46 3,888.46 4,344.49 3,888.46 3,888.46 4,344.49 456.03 2014.7.1
集成通讯功能的智
集成通讯功能的智能
4 能终端处理器升级 21,377.24 21,377.24 10,018.11 21,377.24 21,377.24 10,018.11 -11,359.13 46.86%
终端处理器升级项目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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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应
1 -- 10,640.12 5,549.62 3,105.85 6,068.91 11,298.22 是
用处理器技术升级项目
消费类电子产品 PMU 技术
2 -- 3,568.80 716.02 2,369.96 3,927.38 5,389.33 是
升级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
注:承诺效益金额系项目开始实施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的累计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系项目开始实施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内的累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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