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照明 公告编号:2016-012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690,363,96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长方照明 股票代码 30030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海俭 唐磊
办公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 3 号路 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 3 号路
传真 0755-83981999 0755-83981999
电话 0755-82828966 0755-82828966
电子信箱 ir@cfled.com ir@cfled.com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LED照明光源器件、LED照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随着全球能源危机的加剧、居民环保意识
的增强以及LED照明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LED行业迅速发展,市场前景广阔。围绕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
列节能环保政策措施,就推动绿色照明节能重点工程、推广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等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措施。此外,住建部发布
的《“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也提出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加快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在市场竞争加剧和照明应用市
场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公司在巩固在封装市场的竞争地位,同时积极延伸产业链、加快资源整合,力争实现业务形态的丰富
和上下游产业链的优化。
公司以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康铭盛60%股权,本次重组已于2015年2月4日获中国证监会有条件通过,并于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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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4月1日接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2015年4月9日康铭盛60%股权已过户至长方LED照明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
完毕,公司已持有康铭盛60%股权,康铭盛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和配套募集资金新
增股份已于2015年6月12日上市,至此,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全部完成。本次重组可促进公司实现产业链的垂直整合,
实现优势互补,提升公司LED照明应用业务的比重,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加强公司与康铭盛生产过程各环节的配合,有利
于协作化生产。同时,可以减少产品流转的中间环节,节约交易成本,有利于增强公司和康铭盛在LED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长方金控于2015年4月已完
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推进全资子公司长方金控的建设,使其依托互联网平台,借力资本市场,围绕长方照
明主营业务提供金融服务,打造长方照明产业生态圈。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 1,418,532,229.21 921,191,572.11 53.99% 812,908,327.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865,663.75 50,673,117.43 99.05% 27,486,506.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3,013,303.04 50,662,900.86 83.59% 21,775,233.1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832,175.82 31,891,914.77 354.13% 122,547,228.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36 0.1877 -18.17% 0.10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33 0.1863 -17.71% 0.10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57% 6.62% 1.95% 3.75%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资产总额 3,077,002,726.99 1,740,324,073.51 76.81% 1,310,464,61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06,861,561.82 787,710,604.97 78.60% 757,450,784.05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53,671,900.10 456,268,570.76 408,077,972.33 400,513,786.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16,103.97 28,058,436.72 27,766,828.91 37,724,29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232,536.63 28,531,053.41 26,757,341.36 33,492,371.6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79,566.85 74,811,589.51 16,871,247.67 31,569,771.7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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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
26,576 前一个月末普通 26,576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137,000,00
邓子长 境内自然人 24.06% 166,112,608 127,759,769 质押
0
邓子权 境内自然人 14.02% 96,780,679 72,585,508 质押 90,200,679
邓子华 境内自然人 11.11% 76,705,680 76,705,680 质押 76,280,000
邓子贤 境内自然人 8.47% 58,442,241 58,442,241 质押 58,440,000
李迪初 境内自然人 6.08% 41,949,552 41,949,552 质押 8,500,000
李映红 境内自然人 2.65% 18,265,116 18,265,116
聂卫 境内自然人 2.33% 16,057,245 16,057,245 质押 6,500,000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15% 7,931,957 0
曹忠禹 境内自然人 0.40% 2,757,836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0.34% 2,334,100 0
上述股东中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邓子贤为兄弟关系,为一致
行动人,共同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迪初、李映红、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聂卫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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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受经济大环境不景气影响,以及LED照明替换传统照明的迅速推进,我国照明产业发展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照明市场不尽如意。今年以来,LED行业历经价格战和产品同质化等激烈竞争,行业剧烈洗牌,行业内企业两极分化明显。
大企业通过并购规模进一步做大,而中小企业则生存艰难。随着全球能源危机的加剧、居民环保意识的增强以及LED照明技
术进步和成本下降,LED行业迅速发展,市场前景广阔。围绕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节能环保政策措施,
就推动绿色照明节能重点工程、推广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等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措施。此外,住建部发布的《“十二五”城市绿
色照明规划纲要》也提出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加快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在市场竞争加剧和照明应用市场快速增长的背景下,
公司在巩固在封装市场的竞争地位,同时积极延伸产业链、加快资源整合,力争实现业务形态的丰富和上下游产业链的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18,532,229.21元,较上年同期921,191,572.11元增长53.99%;营业利润135,276,722.15
元,较上年同期57,331,170.34元增长135.9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865,663.75元,较上年同期50,673,117.43
元增长84.36%。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着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贯彻执行董事会的战略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
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长方金控于2015年4月已完
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推进全资子公司长方金控的建设,使其依托互联网平台,借力资本市场,围绕长方照
明主营业务提供金融服务,打造长方照明产业生态圈。
公司以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康铭盛60%股权,本次重组已于2015年2月4日获中国证监会有条件通过,并于2015
年4月1日接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2015年4月9日康铭盛60%股权已过户至长方照明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
毕,公司已持有康铭盛60%股权,康铭盛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和配套募集资金新增
股份已于2015年6月12日上市,至此,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全部完成。本次重组可促进公司实现产业链的垂直整合,实
现优势互补,提升公司LED照明应用业务的比重,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加强公司与康铭盛生产过程各环节的配合,有利于
协作化生产。同时,可以减少产品流转的中间环节,节约交易成本,有利于增强公司和康铭盛在LED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2015年5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经2015年6月1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主要是投入以PPP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及补充流动
资金,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开始着力于LED EMC封装技术的研发与市场的开拓。随着LED照明应用的成熟,中功率LED市场需求急剧
升温,LED封装厂近年来积极导入适用于中高功率的EMC(热固性环氧树酯)支架,EMC支架制程与过去PPA(热塑性塑胶)差异较
大,从设备建置的角度来看,业者朝PCT(聚对苯二甲酸己二甲醇酯)的意愿较高,据悉,采用PCT支架的LED目前已over-drive
至1.5W,并正朝向2W前进。EMC支架无疑是近年来封装产业的一大焦点,EMC支架由过去用于1-2WLED快速发展至2-3WLED,加
上价格加速下滑,同步威胁过去用于小功率的PPA支架以及大功率的陶瓷基板市场。 从第一代的PPA到第二代的陶瓷基板,
一直到现在第三代的EMC材料。LED封装经历了多次的技术升级和产品换代。近期,长方LED照明积极推进EMC应用封装支架的
独立专利产品,无疑是顺应并引导着封装应用的潮流趋势,让应用EMC产品支架大放异彩的同时,也为行业注入了新的血液
和活力,预期将对封装行业未来的发展探索产生里程碑式的影响。在这个飞速发展变化的行业里,企业无时无刻都在被一股
股横向、纵向的强大力量所牵引。长方LED照明选择顺势而为,毅然推出了具有高耐热、抗UV、高度集成、通高电流、体积
小等特点的EMC支架。在LED要求高度集成、降低光的成本、高可靠性的前提下,它有着陶瓷和PPA无法比拟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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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贴片式 LED(含大功率) 565,068,951.25 149,834,641.88 26.52% -24.09% -23.09% 24.52%
移动照明应用数据 663,951,217.96 177,728,865.09 26.77% 100.00% 100.00% 26.77%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3.99%,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43.63%,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较上年同期增长99.05%,主要是因为2015年4月康铭盛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合并范围增加导致上述项目发生重大变化。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6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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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市康铭盛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60.00 60.00
深圳市康铭盛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控股孙公司 二级 60.00 60.00
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孙公司 二级 60.00 60.00
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孙公司 三级 60.00 60.00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5户,其中:
名称 变更原因
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深圳市康铭盛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市康铭盛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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