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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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02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简述

2016 年 1 月 26 日,《北京商报》刊登了《维维粮油等品牌花生油抽检不合

格》的新闻报道,并被其他媒体转载。报道称“维维粮油(正阳)有限公司生产

的压榨一级花生油苯并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澄清声明

针对上述报道,经公司向维维粮油(正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阳公司”)

核查,现说明如下:

1、正阳公司 2015 年 7 月 23 日生产的 1.8L 压榨一级花生油,在国抽中发现

“苯并芘”指标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 10μ g/kg,其检测结果为 13.6μ

g/kg,超出标准 36%。

由于“苯并芘”指标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不具备其检测能力,对其

指标的控制,主要采用型式检验的方式,定期委托国家检测机构检验。期间曾委

托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农业部油料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河南

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和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机构,检验结果均

为合格。

2、2015 年 12 月 15 日正阳公司接到产品不合格信息后,高度重视,立即启

动应急预案,采取了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1)、追溯该批产品流转情况

经查实,该批产品生产计划为 180 桶,实际生产 180 桶,入库 180 桶,均已

销售,经公告,召回 143 桶,已确认销售 37 桶,此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正

阳县食药局已派人跟踪处理。

(2)、向省、市食药局申请复检

正阳公司立即将同类产品向省、市食药局申请复检,并得到许可。

(3)、将库存产品送检

在申请复检的同时,正阳公司将库存多批次产品委托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

公司进行检验,目前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4)、积极配合市、县食药局进行全面整顿

正阳公司积极配合市、县食药局进行了现场全面整顿,彻查问题原因,目前

在市场销售的产品,“苯并芘”等各项指标均合格。

3、正阳公司 2014 年度的销售收入为 3774.17 万元,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的

0.89%。

4、该事项预计对总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三、特别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请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发布的公告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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