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 2016-003
债券代码:122032 债券简称:09 隧道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 11 名,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陈涛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该项议案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了积极开拓东北区域市场,加强东北三省地区行政领导力量和
生产经营及经济管理工作,根据总裁周文波先生的提名,并经提名委
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决定聘任陈涛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
总裁,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二、《关于投资株洲市轨道科技城路网工程 PPP 项目的议案》(该
项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三、 关于转让上海东南郊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该
项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海东南郊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郊环”)成立
于 2002 年,为 G1501 上海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以下简称“郊环高
速”)项目公司,注册资金 55200 万元,我公司出资 552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10%。东南郊环主要经营范围为上海郊环高速公路(莘奉公
路—界河)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行、养护、维修和管理,及从事其
它相关投资业务。
经评估,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东南郊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
估值为人民币 1.37 亿元。
由于东南郊环近年来连续亏损,经营情况不佳;且我公司并未实
际参与到东南郊环的运营管理中,继续持有其股权已不符合公司战略
发展的要求。为进一步明晰公司股权投资结构,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经与相关意向单位协商,公司董事会决定转让公司持有的东南郊环
10%股权。股权转让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协议转让进行办理,
由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路”)收
购隧道股份持有的项目公司 10%股权,转让价格初步定为 5520 万元
(具体金额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后的金额为准)。
城投公路为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约
为 440.72 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交通基础建设工程领域内的投资、
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
等。
四、《关于调整公司本部职能部门设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
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为适应日常管理需要,公司
本部职能部门设置也越加庞杂。截止目前,本部各类职能部门(不含
政工类部室)共计 17 个,部门设置过于条线化、精细化。
今后各类业务交叉渗透,对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统筹协调管理
能力要求增加,现有部门设置已无法满足上市公司今后业务发展的需
要,为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本部职能部门设置进行调整。
撤销原有公司职能部门设置,根据规范、高效、科学、精简原则,
公司管理本部设置如下职能部门:
总裁办公室、市场战略部、财务资金部、投资发展部、产业运营
部、安全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策划部、风险管理部、中央研究
院。
调整后的本部职能部门数量由 17 个精简至 10 个,并由公司根据
实际情况编制和调整各部门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7 日
附件一:陈涛先生简历:
陈涛,男,1966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曾任沈阳市建委建管处处长;沈阳市建委市场处处长;沈阳市
地铁建设指挥部总工办主任、副总工程师、工程处处长、安全质量监
督处处长、总指挥;沈阳市建委副主任;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附件二: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
效。
2、在了解了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后,
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
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3、同意将聘任陈涛先生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提案提交公司第八届第三
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骏、李永盛、颜学海、董静
2016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