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3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控股子公司厦门新长诚钢
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长诚” )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收到厦门市科技局、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 GR201535100265、GR201535100311,发证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12 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
公司与新长诚将在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内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此前已经按照 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所得税,
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对公司的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