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箭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1-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

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内容及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对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作出的安排,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138.00 万元。

二、《关于收购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 22.5%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收购冯建召、陈哲明、蒋林娜、赵平、徐建刚、钟荣虎、何威、施漪、

张静合计持有的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 22.5%股权,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

沈耿亮先生、沈凯菲女士回避表决;上述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相

关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

影响,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

定;同意本次公司收购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 22.5%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张梁铨先生的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

职能力和条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张梁铨先生为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四、《关于改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张梁铨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经审

阅张梁铨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

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同意公司聘任张梁铨先生为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范仁德、赵树高、陈勇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双箭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